2012年末,南京海世达包装有限公司未经同意、私行占用六合区龙袍大街东沟社区团体建造用地21.92亩建造厂房、办公楼等隶属房。2023年6月,南京海世达包装有限公司撤除原厂区内食堂等隶属房。同年10月,在撤除的场所上及厂区内西侧空地上新建两栋库房。
2024年6月,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对南京海世达包装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议:责令交还不合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不合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备,并处罚款50.75万元。6月19日,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没收在不合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移送给六合区龙袍大街办事处;6月24日,南京海世达包装有限公司交纳了罚款,并将不合法占用的土地交还给原团体经济组织。
8月28日,六合区监委给予六合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委主任、一级调研员陈某某(时任东沟镇党委书记)、龙袍大街办事处主任谢某某批判教育。
2023年10月,徐州市龙山水泥有限公司未经同意、私行占用贾汪区江庄镇马安村12亩土地建工业物料钢架大棚,所占用土地均为团体建造用地。
2024年5月,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徐州市龙山水泥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议:责令交还不合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不合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备,并处罚款83.75万元。5月21日,徐州市龙山水泥有限公司交纳了罚款;7月24日,徐州市贾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没收在不合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移送给贾汪区江庄镇政府,并交还土地。
6月21日,贾汪区江山镇纪委给予副镇长薛某提示说话、给予马安村党支部副书记石某某(主持工作)诫勉说话。
2023年5月,昆山交通开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同意、私行占用昆山市巴乡镇阳澄湖村、正仪村团体土地10.76亩建造轨迹S1线正仪站及路途整治项目,其间农用地5.05亩、建造用地5.46亩、未利用地0.25亩。
2024年4月,昆山市巴乡镇归纳执法局对昆山交通开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议:责令交还不合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不合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备,并处罚款105.43万元。4月22日,昆山市巴乡镇归纳执法局将没收在不合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移送给巴乡镇政府,同日将不合法占用的土地交还给原团体经济组织;4月25日,昆山交通开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交纳了罚款。
2024年5月,昆山交通开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给予该项目职责人马某某诫勉谈线日,昆山市巴乡镇纪委给予镇建造办理办公室工作人员胡某某提示说话。
2023年7月,东海县住建局未经同意、私行占用东海县牛山大街望东村、石榴大街西榴村团体土地27.45亩建造民顺路和民安路,其间犁地26.01亩。
本案立案查询时,东海县住建局将未实践使用的19.23亩土地交还给原团体经济组织。
7月16日,东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住建局违法占用8.22亩土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议:责令交还不合法占用的土地;限15日内铲除地上堆积物,康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169.93万元。8月21日,东海县住建局交纳了罚款;自行铲除地上堆积物,康复土地原状,并将不合法占用的土地交还给原团体经济组织。
9月2日,东海县住建局给予局城建科党支部书记兼公用事业科长顾某某正告处置,并抄送东海县纪委监委。
2020年7月,淮安恒兴养老工业有限公司未经同意、私行占用淮阴区王家营大街双和社区和新渡大街双坝村团体土地93.41亩建造宁一路及园六路,其间建造用地80.17亩、农用地13.24亩(犁地9.84亩)。
经查,淮安恒兴养老工业有限公司实践违法占地93.40亩,其间建造用地59.22亩、农用地34.18亩(犁地27.59亩)。
2024年6月,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淮安恒兴养老工业有限公司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议:责令交还不合法占用的土地,没收在不合法占地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备,并处罚款990.45万元。6月12日,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阴分局将没收在不合法占地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备移送给淮阴区财政局。6月17日,淮安恒兴养老工业有限公司交纳了罚款。
7月22日,淮阴区监委给予淮安恒兴养老工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孙某(主持工作)正告处置。
因淮安恒兴养老工业有限公司不合法占地建造路途已涉嫌构成不合法占用农用地罪,6月13日,淮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淮阴分局将涉案头绪移送给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已受理。
句容市郭庄镇节宝水泥预制品厂于2012年2月以来连续违法占用郭庄镇刘巷村团体土地6亩(均为犁地)建水泥预制品出产场所,触及永久基本农田1.47亩,其间0.48亩犁地(不触及永久基本农田)为该厂法定代表人李某某(刘巷村乡民)个人违法占地建住所。
2024年4月,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李某某违法占地建住所的头绪移送给句容市农业乡村局处置。
2024年5月,句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句容市郭庄镇节宝水泥预制品厂违法占地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议:责令交还不合法占用的土地,期限撤除在不合法占用的5.52亩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备,康复土地原状,并处罚款11.04万元。5月1日,李某某自行撤除在不合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备,康复土地原状,并于5月31日将不合法占用的土地交还给原团体经济组织。6月19日,李某某交纳了罚款。
5月21日,句容市郭庄镇党委给予镇原建管所副所长储某某诫勉说话、给予镇党委副书记夏某某批判教育;6月4日,郭庄镇纪委给予刘巷村原村委会主任李某某党内正告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