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协昨日发布了本年上半年食物投诉的状况剖析。市消协指出,食物类投诉总量上升,质量上的问题最多,蜕变或过期成为惩罚性补偿的首要原因。
据市消协计算,本年上半年,市消协共受理调停顾客投诉1.3万余件,其间触及食物投诉754件,包含日常食物264件,保健品69件,饮料和水56件,酒23件、婴儿奶粉7件。市消协上半年受理的335件餐饮服务投诉中,也触及到很多食物问题。计算成果为,本年1月至6月,食物类投诉数量和所占比重均呈上涨的趋势。投诉数量与上一年同期相比,增加了一倍多。食物类投诉占受理投诉总量由上一年的2.92%,上升到5.39%,提高了2.47%。在这其间,因食物安全质量问题引发的投诉200件,占到食物类投诉总量的26.53%,其它依次是合同、售后服务、价格、虚伪宣扬等问题。
计算显现,本年上半年以来,顾客提出三倍或十倍惩罚性补偿要求的投诉显着增多,此类投诉首要触及超市出售蜕变或过保质期食物。投诉人有一般顾客,也有工作打假人。市消协表明,新《消法》第五十五条、《食物安全法》第九十六条分别对惩罚性补偿的适用景象和补偿数额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广阔购买的人建议补偿供给了法律依据。
1.本年4月,顾客王女士在金凤成祥一家蛋糕专卖店购买一个生日小蛋糕,价格18元,她食用蛋糕时,发现蛋糕现已发霉蜕变,并呈现肠胃不适,当即到医院查看,确诊成果为肠胃功用紊乱。王女士找到商家,要求十倍补偿及医药费和误工费,商家只赞同退货,不赞同补偿。后经消协调停,终究商家补偿王女士十倍蛋糕价款及医药费和误工费,合计398元整。
2.本年6月21日,顾客张先生在京客隆超市店庆促销时,花45.12元购买一箱瓶装青岛啤酒,共24瓶。当月25日晚,饮用时发现酒瓶中有一块碎玻璃碴。张先生找超市要求补偿,因补偿数额没有达到共同,投诉到市消协。终究在市消协调停下,两边达到调停协议,厂家向顾客补偿700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