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广州。一女子买了2400个垃圾袋,结果到货只有672个。她去找店家对质,店家则称,我们一包是20、50、100个不一样的,随机发货。
当事人肖女士称,她买来是给自己上班的地方用的,因为需求量大,她选了很多家店都没有遇到合适的。最后看中了一家店,是卖大批量的,标注的一份是600个,一包200个,所以她就买了4份。
后面到货了,是有12包,但是肖女士拆开一包来看,感觉分量很少,而且包装袋上没有写多少抽。她就去问店家如何知道里面是多少抽,店家就说一卷有100个,一包里有2卷。
后来肖女士数了其中的一卷,发现一卷只有28个,也就是说一包里有2卷,共56个。总共发了12包,这样算一下大概也就才600多个。
肖女士觉得很不能接受,如果数量差的不多也就算了,可是这个将近少了有四分之三的数量,有点坑人了!当她再去询问店主的时候,店主永远都是顾左右而言他,一直说不会有这种情况的。就是不正面回答肖女士的问题。
后面又告诉肖女士他们一卷有20个、50个、100个三种不一样的规格,是随机发的,除此之外也没有对肖女士的疑问有很好的解答,也不告诉肖女士有怎样的解决措施。
肖女士觉得店家态度十分敷衍,觉得这不是他对消费的人该有的态度,所以她就申请了退货退款。
店家很快的把钱退给了肖女士,肖女士觉得,店家是不是经常用这种方式坑害消费者?不然怎会是退款这么快呢?
而且她看到店铺有10万多人都买过,被骗的肯定不止她一个人,可能有很多人都没有像她这么仔细的数过塑料袋,她决定要投诉该店。
对此,有人觉得,有没有可能是店家发错货了呢?也有人觉得这都是常规操作,一般买大量的东西,店家会认为消费者必然不会数数量,因此就能蒙混过关。
一、无论是不是店家故意少发,或者是无意中少发,店家发少了货是既定的事实,这属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
肖女士在该店买了袋子以后,就已经构成了消费的合同关系,当出现了少发漏发货的情况,店家有义务要处理好这个问题。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相应的损失等违约责任。
但是店家并没有积极的向肖女士沟通赔偿事宜,或者补发剩下没有发完的袋子,而是东拉西扯,回复的话毫无意义,没有想要处理问题的诚意。
所以肖女士要求店家退款,是合理行为,而且肖女士还能要求店家一并赔偿她的损失。
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
肖女士能要求赔偿的金额为她购买的袋子价款的3倍,不过由于塑料袋买的时候比较低价,不足500元,所以肖女士按理说能拿到店家500元的赔偿金。
二、虽然说肖女士买袋子的价格是挺便宜的,但是作为消费者,肖女士也是花了钱的,既然花了钱就一定要得到相对应的东西,店家的这种行为明显就是侵犯了她作为消费者的权益。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的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店家宣传的图片标明了是这么多个袋子,结果发给肖女士的东西货不对版,而且后续问起来的时候还说是随机发货,这就是侵犯肖女士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作为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肖女士向店家提出投诉是正确的维权行为,这也可以给有些不良的店家一个警醒。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经营者有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除承担对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处罚方式有规定的,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未作规定的,责令改正,处以警告,没收违法来得到的并处以违法来得到的的罚款,没有违法来得到的的,单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特别声明:以上内容(如有图片或视频亦包括在内)为自媒体平台“网易号”用户上传并发布,本平台仅提供信息存储服务。
李泽楷旗下富卫集团回应重启香港IPO,估值超700亿,亚洲保险市场景气度较高
【地理素养】高考地理中自东向西流的中国河流,中国南海岛礁名字,竟如此诗情画意!
【考试点评】2024年高考地理真题素材!刚刚!考试院回应“广东高考地理考化学”!
【线年高考地理试卷+参!广东、黑吉辽、江苏、福建、湖南高考地理真题
【地理线年全国新课标卷地理真题(非完整版)附试题评价,2024年高考全国甲卷文综地理考点分析!